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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計報告揭自資院校 每年沒收二千萬留位費

審計署公布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,披露過去四個學年,自資院校沒收的留位費與首期學費累積達九千一百多萬元,平均每年逾二千萬元。審計署促請教育局研究提升電子報告平台,成為處理專上課程報告及取錄學生的統一平台,並促進與大學聯招(JUPAS)合併,但當局指將電子報名平台與聯招合併,須先獲大學聯合招生處與自資專上界別同意,仍有待探討。

  教育局一二年推出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(E-APP),方便申請人報讀聯招以外的自資專上課程,但審計署發現申請人獲多所自資院校提供學額甚為普遍,院校往往收取留位費,並要求學生在開課前繳交首期學費。審計報告披露,在一二至一五學年間,各自資院校沒收的留位費及首期學費,累計達九千一百多萬元,其中逾八千四百六十萬元屬留位費,首期學費則逾六百七十萬元,兩者每年合計均逾二千萬元。

  審計報告質疑,教育局在一三年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文件中,承諾研究將E-APP提升為處理報名及取錄的統一平台,並研究與JUPAS合併,當局曾指合併平台有助減少重複給予學額的機會,避免留位費和首期學費被沒收的情況。然而,教育局在回應審計署時指出,合併平台須獲大學聯合招生處與自資專上教育界同意,當局完成聯招指定專業/界別課程資助計畫(SSSDP)檢討後,始考慮與雙方討論。

  另外,報告重提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在一○年提交報告,建議設立單一質素保證機構,但教育局以公帑與自資院校發展階段不同為由,認為未有逼切需要設立,審計署認為當局須定期檢討,有需要時重新考慮。報告亦指不足四分之一的自資院校,在網站披露策略及運作計畫、年報、財務資料,與質素保證及課程檢討結果。

  自資院校宏恩基督教學院校長崔康常認為,E-APP同時包括學位及副學位課程,或成為與JUPAS合併平台造成的障礙,建議短中期可考慮先讓通過《專上學院條例》成立院校,開設的經評審學士學位課程先加入JUPAS,「成績好的學生派去八大,沒那麼好就派到自資院校。」他形容現行不設共同平台做法令「學校失預算,學生花錢」,要視乎政府決心。

(資料來源:星島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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